宛城區財政局行政指導目錄清單
序號 |
部門職責 |
事項名稱 |
責任科室 |
1 |
監督管理政府采購活動以及政府采購各當事人 |
對政府采購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政府采購違法行為的處罰 |
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科 |
2 |
監督管理政府采購活動以及政府采購各當事人的監督管理 |
對政府采購供應商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 |
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科 |
3 |
監督管理政府采購活動以及政府采購各當事人 |
對政府采購評審專家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 |
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科 |
4 |
監督管理政府采購活動以及政府采購各當事人 |
對采購人員與供應商有利害關系未依法回避的處罰 |
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科 |
5 |
管理財政票據 |
違反規定印制和使用財政票據的處罰 |
非稅收入管理局 |
6 |
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 |
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等的處罰 |
財政監督檢查局 |
7 |
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 |
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罰 |
財政監督檢查局 |
8 |
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 |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罰 |
財政監督檢查局 |
9 |
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 |
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編制、對外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罰 |
財政監督檢查局 |
10 |
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 |
對企業隨意改變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標準等的處罰 |
財政監督檢查局 |
11 |
指導監督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工作 |
代理記賬機構采取欺騙手段獲得代理記賬 許可證書、在經營期間未保持設立條件的處罰 |
會計科 |
12 |
農村綜合改革和基層財政管理有關工作 |
在農村綜合改革和基層財政管理工作中,對企業和個人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 |
基層財政管理局 |
13 |
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
國有資產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行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謀取私利,或者玩忽職守,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處罰 |
國有資產管理局 |
14 |
指導和監督企業財務管理工作 |
對企業隨意改變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標準等的處罰 |
企業科 |
15 |
指導和監督企業財務管理工作 |
企業編制、對外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罰 |
企業科 |
16 |
指導和監督企業財務管理工作 |
企業和企業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人員未按規定列支成本費用,截留、隱瞞、侵占企業收入,分配利潤,處理國有資源,清償職工債務的處罰 |
企業科 |
17 |
指導和監督企業財務管理工作 |
企業和企業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人員未按規定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拒絕修正財務管理制度違規內容的處罰 |
企業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