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依據土地現狀調查情況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宛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擬定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研究,現將擬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征收范圍為茶庵鄉鄭營村等,四至范圍:幸福路以南,康寧路以西區域范圍內。具體范圍以土地勘測定界為準。
征收土地總面積12.5578公頃,其中農用地12.3294?公頃(耕地?9.6622?公頃)。
擬征收土地用于實施醫療衛生?建設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第三款??征收土地情形。
補償方式采取貨幣補償。土地區片綜合地價補償標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3〕28號)執行;地上附著物、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南陽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國家建設征收土地地上青苗和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宛政〔2018〕14號)執行。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持土地權屬的相關證明材料到被征地村(社區)委會??辦理土地補償登記,請相互轉告。逾期未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調查結果為準。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認為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宛城區人民政府或宛城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意見或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書面意見或聽證申請的,視為無異議。
??????宛城區人民政府委托項目所在地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辦理與被征地方簽訂協議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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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時間: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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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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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金土?,聯系電話:?0377-63508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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