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經研究,現就擬征收土地發布預公告如下:
擬征收土地位于紅泥灣鎮規劃17號路以東、規劃12號路以北區域范圍內,約10.2083公頃,涉及白營村、四合社區 等集體經濟組織土地。
擬征收土地用于實施?成片開發?建設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第五條 征收土地情形。
(一)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宛城區人民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和鄉(鎮)政府,對擬征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開展調查,調查結果應當由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予以確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予以配合。
(二)開展征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宛城區人民政府將同步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公告時間: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3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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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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